律师解读:“实习生出差时添置了一张显卡,公
发布时间:2025-11-22 12:18
武田都市报时事新闻(记者 刘勤 实习生 吴 然而,与他同行的公司的一位同事告诉他:“显卡是公司的财产,财务部门已经知道这一点,所以我们必须给他们。”此后,他多次与公司“面谈”,公司暗示他将“另谋出路”。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李华介绍,他在上海一家公司实习,加入了公司。今年11月14日,公司提名他去苏州参加由NVIDIA主办的一场集邮抽奖活动,需要集齐印有9摊位标志的邮票,当天下午,李华就幸运地赢得了一块市价约3000元的显卡。建议他打算卖掉它换钱,但李华说他想保留它来组装自己的电脑。没想到当天晚上,同事发信息给李华打电话说:“财政部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你代表公司参加活动,你的路费都是公司出的,这张显卡必须是公司的。”李华回到公司后,专门向财务部咨询了意见。事实证明,他的同事所说的“向财政部提供信息”并不属实。一位财务主管表示,他不知道自己获奖。此后,李华多次到公司“面试”,但公司却暗示他要“另谋高就”。目前,李华已提交辞呈。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山告诉吉姆新闻记者,界定奖金归属的核心是区分是否因个人的好运或职业行为的结果。本次活动的抽奖规则同样适用于个人观众。您必须收集带有展位标志的印章。获奖纯属巧合。李华利用工作间隙自愿参加了抽奖活动。公司并没有明确指派他来经营彩票。公司也没有任何相关规定规定必须颁发此类奖项。因此,显卡不是公司的财产,一定是李华的个人财产。 赵良山还表示,李华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具备岗位任职资格或者有其他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情形。由于奖项纠纷,公司暗示他将“另谋高就”,但这只是一场骗局,旨在迫使李华辞职。即使李华先生提出辞职,如果他能证明公司强迫或建议其辞职的,他可以主张辞职无效,公司将认定解除劳动关系违法。赵良山先生建议李华先生将与公司有关抽奖规则、中奖证书、奖品归属、解聘等方面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在微信上。还需要保存实习合同和参与计划的相关记录,以证明公司说服员工伪造辞职。李华科随后向当地劳动监察机关投诉,劳动监察机关介入并督促该公司纠正不当行为并协商赔偿。河南省浙江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健也认为,抽奖活动明显针对个人观众,李华是在休息时间自愿参加的,因此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公司指派的公务不计入公务奖金及奖金归个人所有。如果活动主办方事先声明是为公司举办的,那么李华抽到的奖品必须交给该公司。而且,公司在没有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默许李华辞职,以避免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义务。该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李华科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指控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